個案分級分類處遇指標表(根據內政部兒童局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劃)
類 屬 |
次 類 屬 |
屬性 |
一.危機分類指標內涵 |
高危機指標 |
1.被通報兒童年齡六歲以下,且案家提供照顧之週邊支持系統薄弱者 |
2.有兒虐或家暴之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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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成員中有急性自殺意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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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照顧者或兒童有重大身心障礙或疾病且狀況很不穩定,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或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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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成員關係衝突嚴重,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可能威脅兒少日常生活照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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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具有許多問題且其中有較大嚴重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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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機指標 |
1.兒童年齡六歲到十二歲,主要照顧者無力或頻於疏忽教養,使兒童正常身心發展有被剝奪之虞,或產生負面情緒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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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顧者因長期失業或低度就業能力致資源不足,且未積極改善不良經濟狀況,但有意願照顧兒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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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之代溝,產生兒童情緒行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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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兒少瀕臨中輟且家庭無力照顧或改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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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其可能持續蘊量或累積為高危機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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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機指標 |
1.少年年齡十二歲到十八歲,且本身社會心理調適不良和家庭照顧功能不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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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產生兒少心理調適問題,但兒童仍可獲得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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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兒少瀕臨中輟且家庭照顧功能低,但可協助改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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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可雖不致持續蘊量或累積為高危機之情況,但卻可協助完成具體改善成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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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類處遇的做法和內涵 |
(一) 處遇方式 |
1.訪視 (1)開案訪視與瞭解案家狀況 (2)危機事件的緊急處理 (3)定期外展處遇的工作方式 2.電訪 (1)輔助開案訪視與瞭解案家狀況 (2)輔助危機事件的緊急處理 (3)低危機個案的處理 (4)資源連結的處理 |
(二)處遇時間及頻率 |
A.連繫、初訪、或接觸 1. 接案當天立即著手連繫以瞭解案情或處理(如與通報單位連繫等) 案主為六歲以下兒童,且有人身安全之虞者 2.接案後一週內完成初訪或接觸案家 高危機個案 3. 接案後兩週內完成初訪或接觸案家中低危機個案 B.定期性處遇的家訪或電訪 (1)高危機個案每週至少家訪一次和電訪一次 (2)中危機個案每兩週至少家訪一次和每週電訪一次 (3)低危機個案每月至少家訪一次和每兩週至少電訪一次 C.結案前處遇的家訪或電訪 (1)個案每月至少家訪一次和電訪兩次 D.不定期緊急或密集處理 (1)處遇內容及頻率乃隨案家狀況的緊急或迫切程度而定 E. 結案後追蹤 結案後半年內至少2次親訪、電訪或其他方式確認案家生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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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處遇內容 |
1.連結轉介的諮詢性服務 2.經濟物資的補充性服務 3.生活維繫的支持性服務 4.生涯發展的增強性服務 5.社會適應的復健性服務 6.復員蛻變的矯治性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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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遇問題 |
家庭因素 1.經濟困難 2.就業問題 3.家庭關係失調 4.家庭支持系統薄弱 5.家中有突發危機事件 照顧者因素 1.照顧者身心疾病問題 2.教養與照顧問題 兒童少年本身因素 1.兒童少年行為偏差 2.兒童少年身心疾病問題 其他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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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處遇目標 |
1.改善家人關係,增進家庭功能 2.連結社會資源,強化外在支持系統 3.改善兒童行為偏差或不當生活習慣 4.教導兒童學會求助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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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處遇重點或取向 |
1.轉介和預防 2.按各種風險問題可能導致的高中低度危機,訂定先後處理順序 3.取得學校和家庭配合,協助改變兒童偏差行為或不良生活習慣 4.低危機重點在資源連結,中危機重點在增進家庭功能,和高危機重點在干預和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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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處遇權宜措施 |
1.案家抗拒社工介入或拒絕資源協助時,持續關注,和靜待案家改變或提出自己的想法 2.案家拒絕在家中接觸,迂迴從學校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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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進案家改變所採用的策略和方法 |
(一)處遇理論模式或觀點 |
1. 優勢觀點 |
2. 生態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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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焦點解決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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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問題解決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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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認知行為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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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社區資源網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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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增強權能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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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案主中心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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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敘事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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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綜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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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進改變的策略和方法 |
1. 連結社會資源 (1)運用機構本身的資源 (2)運用機構結盟網絡的資源 (3)運用較適合案家的特殊資源 (4)結合其他單位的專業資源(如心衛、醫療、教育、諮商、法律等) (5)建構在地的社區資源網絡 (6)主動串連各資源網絡系統 (7)作為連結外在社會資源的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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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善用社工的角色與功能 (1)約定和要求、監督和提醒 (2)示範 (3)鼓勵、支持、陪伴和增強 (4)心理輔導 (5)建立關係及提昇改變意願 (6)經濟協助和親職教育相互搭配 |
參考資料: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