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級分類處遇指標表(根據內政部兒童局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劃)

類 屬

次 類 屬

屬性

一.危機分類指標內涵

高危機指標

1.被通報兒童年齡六歲以下,且案家提供照顧之週邊支持系統薄弱者

2.有兒虐或家暴之虞

3.家庭成員中有急性自殺意圖者

4.主要照顧者或兒童有重大身心障礙或疾病且狀況很不穩定,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或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
等照顧功能者

5.家庭成員關係衝突嚴重,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可能威脅兒少日常生活照顧者

6.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具有許多問題且其中有較大嚴重性者

中危機指標

1.兒童年齡六歲到十二歲,主要照顧者無力或頻於疏忽教養,使兒童正常身心發展有被剝奪之虞,或產生負面情緒行
為者

2.照顧者因長期失業或低度就業能力致資源不足,且未積極改善不良經濟狀況,但有意願照顧兒童

3.因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之代溝,產生兒童情緒行為問題

4.兒少瀕臨中輟且家庭無力照顧或改善者

5.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其可能持續蘊量或累積為高危機之情
況者

低危機指標

1.少年年齡十二歲到十八歲,且本身社會心理調適不良和家庭照顧功能不足者

2.隔代教養或親職不佳產生兒少心理調適問題,但兒童仍可獲得照顧

3.兒少瀕臨中輟且家庭照顧功能低,但可協助改善者

4.依兒少因素、家庭及照顧者功能與社區支持網絡、及問題危機程度,綜合研判可雖不致持續蘊量或累積為高危機之情況,但卻可協助完成具體改善成果者

二.分類處遇的做法和內涵

() 處遇方式

1.訪視

(1)開案訪視與瞭解案家狀況

(2)危機事件的緊急處理

(3)定期外展處遇的工作方式

2.電訪

(1)輔助開案訪視與瞭解案家狀況

(2)輔助危機事件的緊急處理

(3)低危機個案的處理

(4)資源連結的處理

()處遇時間及頻率

A.連繫、初訪、或接觸

1. 接案當天立即著手連繫以瞭解案情或處理(如與通報單位連繫等)

案主為六歲以下兒童,且有人身安全之虞者

2.接案後一週內完成初訪或接觸案家

高危機個案

3. 接案後兩週內完成初訪或接觸案家中低危機個案

B.定期性處遇的家訪或電訪

(1)高危機個案每週至少家訪一次和電訪一次

(2)中危機個案每兩週至少家訪一次和每週電訪一次

(3)低危機個案每月至少家訪一次和每兩週至少電訪一次

C.結案前處遇的家訪或電訪

(1)個案每月至少家訪一次和電訪兩次

D.不定期緊急或密集處理

(1)處遇內容及頻率乃隨案家狀況的緊急或迫切程度而定

. 結案後追蹤

結案後半年內至少2次親訪、電訪或其他方式確認案家生活狀況。

()處遇內容

1.連結轉介的諮詢性服務

2.經濟物資的補充性服務

3.生活維繫的支持性服務

4.生涯發展的增強性服務

5.社會適應的復健性服務

6.復員蛻變的矯治性服務

()處遇問題

家庭因素

1.經濟困難

2.就業問題

3.家庭關係失調

4.家庭支持系統薄弱

5.家中有突發危機事件

照顧者因素

1.照顧者身心疾病問題

2.教養與照顧問題

兒童少年本身因素

1.兒童少年行為偏差

2.兒童少年身心疾病問題

其他因素

()處遇目標

1.改善家人關係,增進家庭功能

2.連結社會資源,強化外在支持系統

3.改善兒童行為偏差或不當生活習慣

4.教導兒童學會求助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 處遇重點或取向

1.轉介和預防

2.按各種風險問題可能導致的高中低度危機,訂定先後處理順序

3.取得學校和家庭配合,協助改變兒童偏差行為或不良生活習慣

4.低危機重點在資源連結,中危機重點在增進家庭功能,和高危機重點在干預和輔導

() 處遇權宜措施

1.案家抗拒社工介入或拒絕資源協助時,持續關注,和靜待案家改變或提出自己的想法

2.案家拒絕在家中接觸,迂迴從學校下手

三、促進案家改變所採用的策略和方法

()處遇理論模式或觀點

1. 優勢觀點

2. 生態觀點

3. 焦點解決取向

4. 問題解決取向

5. 認知行為理論

6. 社區資源網絡模式

7. 增強權能取向

8. 案主中心理論

9. 敘事治療

10.綜融模式

()促進改變的策略和方法

1. 連結社會資源

(1)運用機構本身的資源

(2)運用機構結盟網絡的資源

(3)運用較適合案家的特殊資源

(4)結合其他單位的專業資源(如心衛、醫療、教育、諮商、法律等)

(5)建構在地的社區資源網絡

(6)主動串連各資源網絡系統

(7)作為連結外在社會資源的窗口

2. 善用社工的角色與功能

(1)約定和要求、監督和提醒

(2)示範

(3)鼓勵、支持、陪伴和增強

(4)心理輔導

(5)建立關係及提昇改變意願

(6)經濟協助和親職教育相互搭配



參考資料: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20091124)